中教数据库 > 中国科技论坛 > 文章详情

科技人员强制转化闲置职务科技成果的地方立法不足及完善对策

更新时间:2023-05-28

【摘要】基于鼓励科技人员参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需求,针对科技人员强制转化高校和科研机构"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实施"的职务科技成果,地方立法实践中形成了三种模式:强制许可模式、法定许可模式和介入权模式。从法律制度体系角度而言,三种模式欠缺合法性和体系性,对现有的科技政策和制度造成冲击。基于《进步法》第20条所规定的科技成果二元归属模式,未来地方立法应当通过赋予科技人员持有者身份和优先实施转化权,为科技人员转化职务科技成果提供外部制度支持。

【关键词】

123 2页 免费

发表评论

登录后发表评论 (已发布 0条)

点亮你的头像 秀出你的观点

0/500
以上留言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教立场
相关文献

推荐期刊

Copyright © 2013-2016 ZJHJ Corporation,All Rights Reserved

京ICP备2021021570号-13

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66号